2011年9月29日和10月12日,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和芙蓉分局分別對沃爾瑪超市雨花亭店和家樂福超市芙蓉廣場店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張愜:第一個,對我們工商部分查扣28包,有問題的良廚牌的湯圓進行沒收銷毀;第二個,對銷售出去的28包非法所得一百多元錢,予以沒收;第三,處以罰款人民幣一萬元錢。同經銷商這一塊的處罰,馬上就出來了,那么處罰基本上是這樣的,第一個他的工具,用于改生產日期的工具,我們沒收;第二個,我們到現場進行檢查,他現場已經沒有那個存貨了,如果有的話,肯定是予以沒收的;同時沒收他非法所得,他銷售的一十八件的非法所得,予以沒收;第三個處以罰款,根據法律規(guī)定會頂格。
處罰能否杜絕篡改生產日期的行為?
2011年10月18日,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之后,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對處罰超市進行了例行檢查,那么,篡改生產日期的現象是否杜絕了呢?
工商人員首先來到了沃爾瑪雨花亭店,對速凍食品區(qū)域進行檢查。在冰柜的一個角落,工商人員發(fā)現有一種商品存在篡改生產日期的嫌疑。在這種商品的包裝袋上清楚地寫著“生產日期,標示于封口處”,但是,這種商品的生產日期并沒有標示在包裝袋的封口處,而且封口處顯得非常不規(guī)整。
很快,工商人員從其中的一袋商品的包裝袋上找到了證據,完全證實了這種商品的生產日期就是被篡改過的事實。
陳躍文:我們這段時間加強了監(jiān)管,那么從今天來看,我們還是發(fā)現,有個別的食品更改了生產日期,你像這個是鮮為美湯圓的話,就發(fā)現更改了這個生產日期,你像這個剛才我們看到的是,外面標的是2011年9月20日,那么現在我們發(fā)現它有兩個日期,在這個陽光下照得話,看見這個原來的生產日期是2010年的11月。
工商人員立即對這批商品進行了查繳,雖然只有五包商品,但是通過這次的檢查足以顯示,想要杜絕篡改商品生產日期的這種違法行為,難度是很大的。
緊接著,工商人員又對家樂福超市芙蓉廣場店進行了檢查。雖然沒有發(fā)現商品上存在兩個生產日期的情況,但是鑒于之前的經驗,工商人員對這家店銷售的一種速凍的包子,提出了下架的要求。原因是這批商品包裝袋的封口處都存在被燒燙過的痕跡,而且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用手指就能輕易地擦掉。
陳躍文:出了這個問題的,全部要下架,(生產日期)這里沒有,這里變成了這里,這里一擦,就是這樣子了。所有的這種形式的全部下架。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