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積金新政收緊:首套住房貸款未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

4月15日,廣東佛山公積金中心發(fā)布《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提及公積金首套貸款未還清不能申請第二套,于2020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此次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修改背景為國家住建部“如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清還的,必須還清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才能獲準貸款”內容,F(xiàn)根據國家規(guī)定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佛山對《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19〕509號)進行調整。

具體而言,將《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19〕509號)第十六條條調整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個人可申請兩次貸款;首次貸款沒有還清前,不得再次申請。不得向已有兩次貸款使用記錄的職工發(fā)放貸款!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xiàn)將調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予以公布,從2020年5月1日起執(zhí)行。原《貸款辦法》(佛房金管〔2019〕50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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