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2006第3號)

楚雄州土地儲備地產交易管理中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2006年第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楚雄州土地儲備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楚雄州土地儲備地產交易管理中心受楚雄州國土資源局的委托,在楚雄州土地交易市場內以公開掛牌出讓的方式,出讓位于楚雄市鹿城西路和團結南路的2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土地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設計條件






序號



土地坐落



土地面積


(m2)



規(guī)劃


用途



出讓


年限



規(guī)劃設計指標



起始價


(元/m2)



增價幅度


(萬元/次)



競買保證金


(萬元)



其它




1



楚雄市鹿城西路



12883.82(19.33畝)



商業(yè)


住宅


用地



商業(yè)40年住宅70年



建筑密度≤35%,容積率≤1.6,綠地率≥15%。



750



10



100



地上建筑物補償費291萬元。




2



楚雄市團結南路



2855.53


(4.28畝)



住宅


用地



住宅70年



建筑密度≤25%,容積率≤1.5,綠地率≥30%,



525



1



20




二、競買人范圍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yè)、其他組織或個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以參加競買。有意競買者可自2006年6月19日2005年7月3日,到楚雄州土地交易市場買取掛牌出讓文件,每套100.00元。


三、競買申請的辦理


參加競買者持競買申請書、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交納競買保證金,到楚雄州土地儲備地產交易管理中心提出競買申請,方可參加競買。競買獲得者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可抵作地價款,未獲競買者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出讓結束后5日內全額退還。


四、競價時間、掛牌出讓人及地址


報名時間:2006年6月19日7月3日


競價時間:2006年6月21日7月5日上午9:00止。


在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由出讓人對掛牌土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出讓人:楚雄州國土資源局


地址:楚雄開發(fā)區(qū)永安路301號


咨詢電話:0878—3396456339980813150573158
聯系人:吳建新


特此公告
楚雄州土地儲備地產交易管理中心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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