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拍300畝直指囤地

日前,國土部發(fā)布了《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對于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讓面積,國土部首次給出了明確上限:小城市(鎮(zhèn))不超過7公頃,中等城市不超過14公頃,大城市不能超過20公頃(約300畝)。

有媒體稱,此舉將使一些大地塊不得不分割出讓,從而限制了出讓的總價款,抑制“地王”頻出的現象。但本地專家認為,限拍300畝旨在遏制囤地現象。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xié)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相關資訊

猜您喜歡

參與討論

登錄 注冊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