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恢復(fù)公積金 “可提可貸”,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

10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北海市發(fā)布《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guān)于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

《通知》顯示,停止執(zhí)行同一套房繳存人辦理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二選一的政策,恢復(fù)“可提可貸”。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或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調(diào)至30%。對無自有住房繳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進行調(diào)整,其中,市本級(含海城區(qū)、銀海區(qū)、鐵山港區(qū))的單身職工為700元/月·戶、已婚職工為1400元/月·戶;合浦縣的單身職工為600元/月·戶、已婚職工為1200元/月·戶。

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適當(dāng)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其中,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為單身職工45萬元、已婚職工55萬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為單身職工50萬元、已婚職工60萬元。另外,對在北海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經(jīng)備案的租房合同確定的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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