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保局關于公租房嚴禁轉租、轉借的聲明

針對近期出現(xiàn)的部分公租房違法轉租、轉借的信息,為了避免群眾上當受騙,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公租房正常運營秩序,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我局作出如下嚴正聲明:

一、根據(j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和《云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公租房嚴禁轉租、轉借,任何轉租、轉借公租房的信息都屬于違法信息。

二、公租房承租人如擅自轉租、轉借公租房,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fā)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個人住房保障誠信檔案,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出租、轉租等經紀業(yè)務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責令限期改正,記入房地產經紀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違規(guī)轉租、轉借的次承租人將被依法清退,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將由次承租人自行承擔。

三、在此,我局提醒廣大群眾切勿輕信轉租、轉借信息,以避免個人經濟、財產受到損失。如廣大群眾發(fā)現(xiàn)任何轉租、轉借信息,歡迎通過以下途徑舉報:

舉報電話:0871-63185283

特此聲明

昆明市住房保障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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