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見昆明土地政策調(diào)整

   2010年4月,北京在全國首次推出“限價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土地采用“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在土地出讓時,首先由社會中介機構和專家,對周邊商品房的價格進行評估,確定該商品房的銷售限價。在同樣的房價下,由開發(fā)商競價拿地。限價是強制性的,并寫進土地出讓合同,開發(fā)商銷售時的均價不得超過限價。
   2010年年底的時候,就這現(xiàn)象同昆明一些所謂資深人士聊過,但資深人士不屑一顧,談說昆明用不上。
   2011年“保障住房元年”來了,全國推廣”限房價、競地價”,昆明還能逃的過嗎?
 
附:“限房價、競地價”供地方式。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qū)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70%的要求。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大力推廣以“限房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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