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簽家裝自制合同


今年初,趙先生的新房交房了。為了減輕經濟壓力,趙先生裝修時找了一家報價最低的裝飾公司。3月,趙先生與該裝飾公司簽定合同后,工程隊開始進場施工。在施工過程中,裝修方不斷添加項目,錢越花越多。不僅如此,原定一個月交工,到現在都快3個月了,工程還在拖著。由于當初簽定的裝修合同對這些內容都沒有詳細的規(guī)定,趙先生很苦惱,只能不斷地跟裝飾公司說好話,十分被動。

經了解,趙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在裝修市場并不少見。不少消費者在裝修的過程中出現過合同糾紛。據省裝飾行業(yè)協會副主任崔平介紹,由于家裝合同引起的糾紛投訴大量存在,昆明市建筑裝飾行業(yè)協會編制了《住宅裝飾裝修工程合同》,但目前市場上使用這一合同的裝飾公司并不多,大多數裝飾公司采用的都是由其自行編制的合同。而很多消費者在簽定家裝合同時,由于缺乏經驗,被裝飾公司的“格式條款”牽制,導致利益受損。

約定不明確惹糾紛

關于裝飾公司具體應該使用什么樣的合同,法律上并沒有嚴格的規(guī)定。這使得一些裝飾公司有機可乘,在制定合同時故意模糊一些概念,讓不明就里的消費者陷入被動。據世方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文泉介紹,在裝修合同糾紛的案例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約定不明確而造成。比如工程款交付的時間。按照慣例,第二筆工程款應在“工程進度過半時交付。”“工程進度過半”本身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如果雙方不加以明確,在交款時間上很容易出現糾紛。消費者往往覺得工程進度還沒到一半,不應付款,而裝飾公司則覺得工程已經進行了很多,理應收款,雙方就此問題僵持不下,裝修就此陷入惡性循環(huán)。

像這樣的問題還有很多,楊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簽訂裝修合同時,一定要處處仔細,因為即使是一份看似詳細規(guī)范的合同,也難免會有遺漏和疏忽的地方。簽合同前多做些“功課”。

楊律師還提到,一些裝飾公司簽合同經!暗烷_高走”,也就是趙先生遇到的情況。合同的變更是需要經過雙方認證的,所以消費者如果覺得增加的東西并無必要,完全可以拒絕更改合同。當然,這要建立在消費者前期周全考量自身需要的基礎上。

對“格式條款”說“不”

如果消費者簽訂的裝修合同是由裝飾公司單方面提供的,就很可能存在“格式條款”。楊律師介紹,格式條款主要會帶來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裝修方排出消費者的主要權利,免除自身的主要義務。比如“無論是否質量過關,業(yè)主必須付工程款”、“工程完畢,帶走所有裝修資料,業(yè)主如想保留資料,必須另付資料費”等條款。事實上,這種類似“格式條款”是無效的,對雙方都沒有約束力,法律上并不承認。掌握了這一點,消費者可以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另一方面,一些格式條款在合同解釋方面存在歧義,比如裝飾公司將最遲開工日期定在“交底單時間”,雙方很可能對這一時間各執(zhí)一詞。出現類似情況時,消費者擁有對歧義的解釋權。也就是說,當“格式條款”帶來歧義時,消費者有權按照自己的理解執(zhí)行合同。

另外,就合同的簽訂問題,楊律師還提到了一個消費者普遍忽視的問題——合同時可以進行補充和更改的。無論裝飾公司使用何種合同文本,業(yè)主在與其簽訂合同時,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對合同進行補充和更改,使合同更加完善,改變自己的弱勢地位。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相關資訊

猜您喜歡

參與討論

登錄 注冊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