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將對目前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進行規(guī)范,明確各相關單位的繳存比例。
按照省建設廳有關文件精神,我省各州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根據(jù)各自的經(jīng)濟發(fā)展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可以逐步提高15%。為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秩序,該中心正式明確:今年市級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然保持在去年的8%,省級機關保持在7%,“三資企業(yè)”則仍然保持在10%。
另悉,8月召開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決定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審批權限進行調整,明確今后單位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繳存比例的事宜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而單位要求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申請則交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但最高不得超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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