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帶車位”變成“租車位” 平頂山有關機構提醒二手房交易陷阱

購買二手房時,由于交易流程煩瑣、涉及面多,購房者稍不留心就可能遇到這樣那樣的陷阱,從而為購房帶來很大風險。本報9月18日在A6版就報道了市民王女士購買二手房的煩心遭遇,對此,我市有關機構支招,提醒購房者如何避開二手房交易陷阱。

據了解,王女士今年7月通過我市一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介公司)業(yè)務員介紹,看中了市區(qū)亞興路中段一套約109平方米的房子。業(yè)務員介紹時稱房子“帶地面車位”,但王女士去看房時,業(yè)務員又口頭說“車位管理費”每月100多元,一年大概需要1500元。接下來,王女士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定金合同》和《房屋轉讓合同》,之后辦理了過戶、公積金貸款等各項手續(xù)。隨后,王女士卻從中介公司業(yè)務員口中獲知,小區(qū)車位全部是租用的,不能售賣。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王女士所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定金合同》《房屋轉讓合同》中均未提到與“車位”相關的任何信息,僅在她與中介公司業(yè)務員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過“帶車位”的信息。

9月24日,市房地產估價與經紀業(yè)協(xié)會秘書長江全成告訴記者,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類似王女士的遭遇并不鮮見。“二手房交易內容繁多、程序復雜,且房屋價值巨大,需求量有限,往往購房者對此并不是十分了解,一般是房子相中了、價錢也滿意,就開始簽訂合同,殊不知里面的細節(jié)一旦不注意,就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

在二手房交易中怎么做才能避免麻煩?江全成說,在購買二手房過程中要做到核實房屋權是否清晰,明確產權是單獨所有還是共同共有;核實房屋的基本情況,要注意房屋的附屬設施,比如,儲藏室、自行車棚、車庫車位等,這些附屬設施是否擁有所有權,是使用權還是租賃權;這些附屬設施是含在房款中還是贈送的。了解了這些細節(jié),才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也只有明確了違約責任,交易雙方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守法、守約。

該協(xié)會建議購房者,盡量找具有專業(yè)知識、規(guī)模較大的房地產中介公司進行咨詢,可委托中介公司對擬購房屋進行全面的查驗和了解,由中介公司專業(yè)人員向購房者匯報相關細節(jié),并協(xié)助辦理不動產交易過戶,以促成圓滿成交。該協(xié)會同時提醒,在委托中介公司代理房屋買賣時,請選擇已在市房管中心及市房地產估價與經紀業(yè)協(xié)會登記備案并具有門店網簽資格的中介公司進行委托。一旦遭遇糾紛,可撥打該協(xié)會電話6166997進行咨詢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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