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盜用學校小金庫 呈貢這個小學校長栽了

呈貢某小學校長張某,在她擔任呈貢新城某小學校長期間,貪污學校小金庫8.3萬余元。同時,在為學生買校服時,未經(jīng)得家委會同意的情況下,自作主張為學生訂制校服,從而受賄3萬元。不僅如此,她還利用校長職權,把孩子入學的名額當成賺錢渠道……近日,呈貢區(qū)法院公開審理了張某貪污、受賄案。

從事教育工作22年的張某,她從任課老師逐步成長為一名小學校長。2013年,張某當上呈貢新城某小學校長后,手中的權利越來越大。上一任校長將學校小金庫里10萬多元現(xiàn)金交給張某保管,張某打起了這筆錢的主意。

2013年10月24日,她在網(wǎng)上購物時,下了兩單,從學校小金庫賬戶里支付購物款,一共花費6400多元。第一次花錢時,她覺得很容易,也沒有人監(jiān)管。

第二次,張某的膽子更大了,直接從小金庫的賬戶里取現(xiàn),分5次從小金庫賬戶里一共取了2萬元現(xiàn)金供自己花銷。此外,她還取了1萬元公款出來,把錢借給別人。

法庭上,公訴人出示的證據(jù)證實:張某和前夫離婚后,因要補償前夫20萬元,她從小金庫里轉了3萬元給前夫作為離婚補償款。最終,公訴機關認定張某貪污公款金額為8.3萬余元。

公訴人說,張某在沒有征得家委會同意的情況下,為學生訂制了校服,她從中收取好處費3萬元。

一名家長為了把孩子送到張某所在的小學,送給張某1.2萬元現(xiàn)金,學生讀書的問題就解決了。

案發(fā)后,張某主動向辦案機關退交了贓款12萬余元。

法庭上,公訴機關指控張某犯貪污和受賄,應當數(shù)罪并罰追究張某的刑事責任。

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張某表示認罪認罰,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本案將擇日宣判。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 記者柏立誠)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nèi)與本站聯(lián)系刪除或協(xié)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wǎng)"的文章未經(jīng)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相關資訊

猜您喜歡

參與討論

登錄 注冊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