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積金新政:最高貸額升至50萬元、可貸款兩次

4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看《通知》了解,佛山將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佛山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設定增設一個檔次: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年的最高可貸50萬元/人。

另兩個檔次為: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最高可貸30萬元/人、累計繳存滿兩年的最高可貸40萬元/人。

同時,佛山將調整對普通住宅不超過建筑面積144平方米的認定方式。建筑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內部分的房款計算可貸款額,超過的部分由購買人自行解決。

另外,佛山還將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shù)的認定。由原來“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發(fā)放貸款”,變?yōu)椤奥毠ぶ荒苌暾垉纱巫》抗e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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