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樓市局地微調 玉溪保障房申請條件放松

22日,《玉溪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辦法(暫行)》開始正式施行,新規(guī)內容主要聚焦于可申請購買的承租年限、公租房租金、公租房購買之后可上市的年限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的申請條件四個方面。而《玉溪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規(guī)定》也同樣在9月份重新修訂,且將于下月1日正式實施。在限購松綁城市不斷擴容,第二波救市聚焦于信貸的背景下,云南樓市局地微調,玉溪一月內開出了兩劑“溫藥”自行“進補”,該地公租房和限價房相關管理規(guī)定的重新修訂正式宣告了玉溪保障房申請條件放松。

云南樓市局地微調玉溪保障房申請條件放松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玉溪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規(guī)定》重新修訂是9月云南樓市局地微調的第一劑“溫藥”。

重新修訂后的《玉溪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規(guī)定》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修訂稿規(guī)定限價商品房的多層建筑單套面積不應該高于90平米,高層建筑的單套面積則不應該高于120平米,且限價房的價格不應該高于市價的80%。原稿當中申請條件是無房戶或人均住房面積低于30平米,修訂之后人均住房面積放寬了10平米,即為低于40平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值得關注的是,重新修訂之后的《玉溪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規(guī)定》提出外來人員在玉溪工作不滿一年也可以申請購買當?shù)氐南迌r房。另外,修訂稿還明確了玉溪當?shù)氐南迌r房可以出手,但需等限價商品住房自房地產(chǎn)登記之日起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且要向政府交納申購限價房價格的10%作為收益價款。

而云南樓市局地微調開出的另一劑“溫藥”是《玉溪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的施行。

據(jù)了解,《玉溪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在《玉溪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辦法(暫行)》9月22日施行之時廢止。新的實施辦法中,取消了外來人員必須在本地工作1年以上才可申請的限制,取而代之的是外來人員在玉溪工作不滿1年也可申請公租房。同時新規(guī)還明確規(guī)定承租人在承租年以上并具有一定支付能力便可申請購買。另外,新規(guī)還規(guī)定了公租房的租金不應高于市場租金的70%,申請購買后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即便5年后交易也得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收益價款。

不難看出,無論是《玉溪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規(guī)定》還是《玉溪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兩個9月份出臺的新規(guī)均有一個共同之處便是外來人員在玉溪工作不滿1年也可以申請公租房和限價房。從目前來看,云南局地樓市新規(guī)的出臺均是處于支持合理的購房或居住需求的考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樓市相對嚴控之下的微調。有業(yè)內人士分析指出,此前公租房限價房的申請門檻相對較高,對剛需市場影響不大。而今后申請條件一旦放寬,受眾面擴大會對剛需市場產(chǎn)生實質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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