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一定要弄清其產權關系


本想買一套二手房,不料對方卻先后聲稱有三個“主人”。消委人士近日提醒市民,買二手房一定要弄清其產權關系,以免糊里糊涂付了款卻得不到房。

今年4月初,經二手房中介穿針引線,巴南區(qū)市民張婷婷看中魚洞某樓盤一套房子。當時,身為該樓盤置業(yè)顧問的鄭某在購房部稱,這房子是別人委托他賣的,房主在外做生意急需資金周轉,愿以低于買價1萬余元的價格脫手,前提是要一次性付清房款。

因對這套房產情有獨鐘,雖然鄭某未出示房主授權的委托書以及相關產權證明,張婷婷決定貸款買房,并向鄭某支付了5000元定金,鄭某則以個人名義出具了事先準備好的收條。該收條約定,余款12萬元4月30日前付清,否則定金不退。中介公司也書面承諾,為張婷婷辦理相關抵押貸款手續(xù)。

事后,中介公司不履行幫忙貸款承諾;鄭某則稱該房是工程抵款房,不能辦理按揭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意識到自己落入購買房圈套,張要求鄭退還定金,遭到回絕,只好尋求當地消委幫助。

消委人士了解情況后,認為按有關法規(guī),如鄭某拿不出該房產所有權證明,就沒有資格收取購房者定金。面對消委人士的據理力爭,鄭某改稱自己就是這套房產的主人,當初是從他人手上買來,希望轉手后賺點錢。因拿不出相關產權證明,鄭某又表示“該房產還未簽合同”,屬于所在樓盤的開發(fā)商。一套二手房竟冒出三“主人”。鄭自知理虧最終退還了張婷婷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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