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倆合買房 分家房咋辦?


趙先生和自己的哥哥在6年前共同出資買了一套房子,房子的產(chǎn)權證是哥哥的,共有權證是趙先生的。那時候,兄弟倆都還沒結婚,一起住在那套房子里面,F(xiàn)在,趙先生和他哥哥都已結婚,趙先生覺得應該把房子賣了,賣房子的錢兄弟倆一人一半。于是趙先生就找哥哥商量,但哥哥和嫂子都不同意賣房子。趙先生又想用賣房子的錢作為自己購買新房的首付。他想知道這種情況下是不是需要通過法院來拍賣才行?他可不可以自己先把房子賣了,然后把房款分給哥哥一半?

世方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楊文泉律師告訴趙先生,他和他哥哥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子,如果他們之間沒有約定房產(chǎn)是按份共有的,那么房子應屬于他們倆兄弟的共同共有財產(chǎn),他們不分份額共同享有房子的所有權。對于共同共有財產(chǎn)的出賣需要全體共有人同意,也就是趙先生和他的哥哥都同意才可以出售房子。所以,房子未經(jīng)趙先生和哥哥一致同意是不可能出售的。

那么就是說趙先生沒有辦法解決現(xiàn)在的問題了嗎?楊律師說也不盡然。因為按新的《物權法》規(guī)定,趙先生在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同共有財產(chǎn)時,可以要求分割,如果趙先生的哥哥不愿意分割,趙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要求人民法院對房子依法進行分割。但是,由于分割房子給其哥哥造成的損害,應由趙先生給予賠償。房子與其他財產(chǎn)不同,是不可能做實物分割的。所以在具體分割方法上,趙先生需要與哥哥協(xié)商。如果協(xié)商不成,他們可以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然后對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但是針對趙先生的這一具體情況,楊律師建議,最好的方式是將房子給趙先生的哥哥,讓他按房子的市場價作價補償給趙先生。

另外,趙先生覺得,其實說服哥哥賣房子也不是沒有可能,最大的阻礙實際上是在嫂子那里,是嫂子一直在慫恿哥哥不賣房子的。如果自己找個機會單獨和哥哥談談,把哥哥這邊說通了,從法律上來說,賣房子需要通過嫂子同意嗎?

對于這一點,楊律師的解答很明確,這房子是趙先生的哥哥在婚前取得的財產(chǎn),只要趙先生的哥哥和嫂子沒有其他協(xié)議將房子約定為共同財產(chǎn)的,房子的出售就無需經(jīng)他嫂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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